刘花香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本遗失声明作废
衡阳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人刘花香(身份证:43042119820824788X)签订的坐落于蒸湘区立新大道49号御华雅居6栋102室,建筑面积16.94平方米,合同编号:HY2022011210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遗失,声明作废。
衡阳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